贵阳市人大实行“开门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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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6:39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本报北京一月二日讯新华社记者赵磊、本报记者刘晓林报道:二○○三年十一月,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被邀请代表中国出席联合国与墨西哥联合举办的第五届政府创新全球论坛,与来自全球的政府机构分享自己在拓宽公民政治参与渠道方面的经验。 据统计,一九九九年以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二十九部法规均通过立法听证会、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会、报纸公示等形式征求公众的意见;先后有四百六十八名市民旁听了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三十九次会议;二○○一年至二○○三年,共有一千多名市民提出了执法检查项目建议,常委会最终确定的执法检查项目中的百分之六十来自市民建议。 根据中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贵阳作为省会城市,市人大享有部分地方法规的立法权,此外还拥有地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政府主要官员的人事任免权和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权。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日,贵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逐步实行立法公示制”,拓宽立法建议的来源,实行“开门立法”。 为了征求公民对城市绿化的建议,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将《贵阳市绿化条例(草案)》全文刊登在报纸上;《贵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贵阳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条例的制定过程中,贵阳市将普通市民请进人大常委会,集中征求市民的意见;而在行业针对性较强的《贵阳市道路货物运输管理条例》制定过程中,人大常委会则召开包括管理机关和被管理人参加的座谈会来征求不同的意见。 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贵阳市召开了“公开征求立法建议新闻发布会”,面向全社会征求未来五年的立法建议。短短半个月,包括教师、机关干部、律师、个体商贩、工人、农民等一百九十五名市民提出立法建议近八十条,最后通过的未来五年十七项立法项目中有十项是由市民提出的。 邀请市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在中国并非新鲜事,而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一九九九年六月通过的《贵阳市市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规则》规定,市民不仅可以旁听而且可以适时作建议性发言。 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手段,为了让执法检查更具有针对性,二○○○年底,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执法检查的决定》,规定执法检查项目确定、法律法规执行的情况都要直接听取市民的意见。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1月03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