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锣湾钻石抢劫案终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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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7:35 重庆商报 |
近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香港铜锣湾钻石抢劫案被告人董敏芝、杨平等宣判送达终审判决书。高院的终审判决认定维持茂名中院原判,以抢劫罪判处董敏芝无期徒刑,判处杨平有期徒刑15年;分别判处被告人朱家和、邓世麟、麦焯雄、梁波有期徒刑13年到10年。2002年7月17日下午4时许,香港EMA珠宝公司的营业代表苏应贤与同事AVI(以色列籍人)在香港铜锣湾波斯富街被二名劫匪用铁水管袭击头部后倒地昏迷,事主苏应贤的黑色公事包被抢走,内有价值港币300多万元的钻石和其他物品。据《北京晚报》(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