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7·28烟花爆炸事故案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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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7:35 重庆商报 |
去年7月28号,河北省辛集市郭西烟花爆竹厂发生特大爆炸责任事故。日前,事故中的5名责任人被辛集市法院一审判刑。辛集市王口镇政府驻郭西烟花爆竹厂原特派员胡藏根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郭西烟花爆竹厂原副厂长耿建伟、刘运田、贾根才、原安检员恒波、梁维建犯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判刑。2003年7月28号下午,河北省辛集市王口镇郭西烟花爆竹厂发生爆炸,生产车间被炸毁,造成32人死亡、103人受伤。据央视国际(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