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出三年根本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今年起农民工工资不准有新拖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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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8:38 海南日报 |
本报海口1月2日讯(记者柏彬)今天召开的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海口分会场会议提出,我省力争在三年内根本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经成为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解决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保护施工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此,国务院今天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解决这一问题。 记者从会议现场了解到,省政府要求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县立即行动起来,抓住本单位、本地区拖欠工程款影响大、时间久的问题,集中精力解决一批。据了解,海口市已经行动起来,争取在元旦、春节期间解决一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我省将尽快制定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方案,并要求从2004年起,不允许再发生任何新的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力争用三年时间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据了解,我省仅省建筑工程总公司等10家建筑企业被拖欠的工程款就达2.13亿元。虽然与全国相比,我省拖欠工程款总量不很严重,但也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据介绍,我省拖欠工程款的根源,除部分承包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外,主要根源是业主行为不规范,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拖欠大户。主要表现为: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或者有了资金也尽量少给或不给,逼承包商垫资等。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为更好做好此项工作,我省今后凡政府投资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新上马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特别是建设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不准开工;凡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一律不准上马新项目;采取措施制止垫资承包施工以及在全社会加强诚信教育,建立信用制度及完善法律法规,杜绝资金不到位的工程上马,杜绝“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全面实施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等,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坚决采取市场准入招投标限制等。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吴昌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作者:柏彬 (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