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健民被告侵犯商标权案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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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9:4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据《江南都市报》报道,原武汉健民集团员工谭正标状告武汉健民药业集团涉嫌商标侵权、索赔100万元案2003年12月30日在景德镇中院开庭审理。 谭正标是江西都昌籍青年,1998年7月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武汉健民”工作,2003年6月自行离职。 2003年5月,谭正标通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依法取得了第5类商标注册证,商标为5片花瓣组成的健儿图形。 今年7月,谭正标自行离职回到景德镇居住,意外地在各大药店发现了自己注册的商标被“武汉健民”侵权使用。采访中记者得知,“武汉健民”在5种药品上采用了“健儿图形商标”。“武汉健民”的代理律师在答辩的过程中认为,谭正标是恶人先告状,他曾经担任武汉健民集团营销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经理、董事,在此期间,他剽窃了公司的商标策划机密,从而抢先注册。理由是“健儿图形商标”是“武汉健民”于2001年12月委托上海梅高公司完成的企业新标志。 庭审当日,现为武汉华中科技大学教师的冯刚耀出庭为谭正标作证时说,谭正标正是接受了自己的建议,才将原本接近于五环标志的图形改成现在的商标式样。 在冯刚耀出庭的同时,“武汉健民”的代理律师侯静显得比较激动,表示已经掌握了证人的姓名和详细地址,在武汉会有人去找证人,语气有威胁的成分,顿时在法庭上引起了骚动,主审法官数次制止侯律师的发言。证人冯刚耀担心会遭到“武汉健民”的伤害,遂向法院申请保护。(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