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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9:4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全国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总额在1000亿元左右,其中70%集中在建筑行业。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在正视这种事实的前提下,考虑如何建立对“包工头”的约束机制,降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风险。从目前来看,有4种办法可以制约“包工头”,降低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风险。 一、连带责任制度。只要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相关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都将承担连带责任。四川省最近明确规定:如果建筑企业违反规定,将工程分包给无用工资格的个人、组织以及“包工头”的,必须承担拖欠工资的相应责任。 二、保证金制度。四川省规定,凡是曾经发生过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被重点监控的建筑企业,必须预交工资支付保证金,专项用于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三、市场准入制度。四川省还规定,凡不按要求和规定预交、补足保证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建设单位可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或暂停其后续工程建设。而对于拖欠工程款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建设单位,将不会被批准新建工程。 四、工资集中支付制度。采取农民工工资集中支付制度,由“包工头”提供民工工资支付明细表,建筑企业对照身份证直接将工资发到民工手中,越过“包工头”这一中间层,这样一来,能够降低“包工头”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的风险。据了解,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省内建筑企业中建议推行农民工工资集中支付制度,受到了很多企业的欢迎。(据新华社)(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