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娱乐公司发生火灾 有关部门重申加强消防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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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12:36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庄建城)针对去年12月30日在汕特中嘉娱乐有限公司V04包厢发生的火灾,汕头市公安消防局和汕头市文化局日前就此发出通报,重申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者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或开业,未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书的,文化部门将不予年审。 2003年12月30日7时45分,汕头市长江路9号轻工厂房西座一、二楼汕特中嘉娱乐有限公司V04包厢发生火灾,7时51分,市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动消防金平大队三中队,龙湖中队4部消防车24名官兵赶赴火灾现场,8时25分将残火扑灭,现场烧毁电视机、功放机各一台,音箱一对及部分墙壁、吊顶,幸无人员伤亡。经现场勘查和询问相关知情人,认定起火原因是该包厢电视机内变压器长时间通电,短路喷火引燃机壳蔓延成灾。 昨天下午,汕头市公安消防局和汕头市文化局在火灾现场召开全市娱乐场所负责人参加的现场会,为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敲响警钟。 据悉,目前我市公共娱乐场所仍然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消防隐患,不少娱乐场所在建设和装修之前未经消防报审,一些公共娱乐场所设在市区繁华地段,大多数娱乐场所在装修时过分强调格调、氛围及隔音效果,大量使用不合消防要求的装饰材料,电气设备安装、管理、使用混乱,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宽度小,数量少,布置不合理,一些公共娱乐场所甚至在消防设施上不舍得投入等等。 现场会上,市消防部门有关负责人针对目前冬季风高物燥,比较容易发生火灾事故,而且临近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各娱乐场所客流量较大等情况,提出了加强我市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