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开发商将被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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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4日02:49 北京晨报 |
据新华社北京1月3日电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将解决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建筑业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通知要求,各地政府要对本地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检查和清理。对有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其投资设立的项目开发公司),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督促其尽快还款。对拒不改正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不批准其投资设立新的项目开发公司;计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不为其办理用地手续;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审批规划等方面采取措施,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快解决拖欠的工程款。 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已拖欠的工程款,各地要结合自身财力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从本级财政每年安排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包括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各种政策性收费等)中,划出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清偿拖欠工程款。对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包括国债投资)的项目,地方政府已经承诺的配套资金必须尽快落实。凡逾期未能基本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除极特殊的项目外,一律不再批准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