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无效 李女士高价买货低价获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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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4日03:0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早报讯几天前,市民李女士到市北一家装饰材料市场买玻璃及镜面材料,店主承诺:如果价钱比其他摊位贵,可以退货。李女士于是订购了800多元钱的货。 第二天,李女士到该市场闲逛时,发现其它摊位的玻璃价格平均比她买的便宜300多元。李女士要求店主退货,遭到拒绝。两人到工商所评理,店主不承认有口头协议。工商人员调查发现李女士买的玻璃价格的确偏高,但因李女士拿不出证据证明事先有约定,无法定案。经调解,店主仅同意返还李女士100元货款。(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