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经济家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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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4日07:57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月3日讯(记者黄帝楚)省统计局近日在长沙召开了全省市州统计局长座谈会,传达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暨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并通报了我省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准备情况。 国务院决定,原定2003年进行的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推迟,与计划在2005年开展的全国工业普查和2006年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合并,同时将建筑业纳入普查范围,在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今后全国经济普查每10年进行两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农业普查单独进行。 我省此次经济普查对象,是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以及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