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券”可能导致更大不平等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4日08:39 新京报 |
《新京报》昨日发表题为《“教育券”实验值得肯定》的文章。对此我有不同的看法。 “教育券”思想来源于弗里德曼。弗里德曼一方面承认,“政府为贫民提供免费教育是惟一可行的促进公平而又不妨碍效率的手段。”但“公立学校的低效率又是无法容忍的”。为解决矛盾,弗氏发明了“教育券”制度:政府不再出面办公立学校,并将已有的公立学校私有化,同时,政府将教育补助以“教育券”形式直接给各个家庭。 弗氏这一想法被称为是“经济学家提供政策意见中难得的最完备的想法”。经济学诺奖得主诺斯评价说:“信奉自由市场的人们感到这便是答案,因为它为教育世界提供了类似于经济世界中市场制度的一种自由选择制度。” 弗里德曼“教育券”设想在里根时代落实于实验。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阿乐姆洛克小镇是这一个试点的地区。但实验的结果却归于失败。究其原因,当然有作为既得利益者的“行政管理者惧怕他们会失去对预算和任免的控制,自由主义者感觉流向教派学校的金钱将会威胁教会与国家分离的制度”,但最根本的原因却恰在于其破坏了教育权的无差别原则。 正如诺斯在《教育券经济学》(1983)中所分析的:“‘教育券’制度恰毁坏了政府提供教育的平等主义的原则:因为富裕的父母能够补充券的数目,并且将他们的孩子送进更昂贵因而教育质量也更好的学校;而贫穷的父母却不能够。而不同私立学校教师的素质也将出现更大的分化:富人孩子多的私立学校教师待遇高,反过来会吸引教育水平更高的教师;而穷人孩子多的私立学校教育待遇低,只能留得住教学水平低的教师。这样,孩子所享受的教育质量更与他们的家庭境况联系起来。 所以‘教育券’制度看似简单合理的经济学原理被置于与该制度的政治经济学直接对抗的境地。”也正因为此实验的失败,美国停止了公立学校私有化的做法,仍然保留了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并存的原则。尤其是作为几乎算得上“纯粹公共产品”的义务教育性质的初等教育,几乎都是政府免费提供。即使公共产品性质较弱,作为私人人力资源投资性质更强的高等教育,公立学校也不在少数:据2003年12月《美国高等教育纪事》中提供的统计数据,在美国2478所现有大学与学院中,公立学校占了628所。其中,公立学校平均学杂费3746美元,私立学校平均学杂费16287美元。 因此,“教育券”实验绝不象“雪里埋”分析的那样:“最大的好处是保障了每个公民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而可能造成另外的后果:穷人孩子与富人孩子之间接受教育质量的更大不平等。看来,我们不要急于为这样的实验叫好。卢周来(北京 学者)(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