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原副市长携夫入歧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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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4日09:21 大众网-鲁中晨报 |
本报南京1月3日讯据《检察日报》报道,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作出一审判决,扬州市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戎文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法院认定,1991年至2001年春节,戎文凤先后113次索取收受37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16万多元。 1994年,戎文凤之子戎飞分配到北京工作,工作久了却没有房子。不久,戎飞将其老乡北京某酒店总经理李某介绍给时任扬州市常务副市长的戎文凤,在李某的请求下,戎文凤多次为李某及其亲友谋取利益。1998年8月,戎文凤到北京找到李某,以戎飞在北京要买房为名向其“借款”50万元。 “逢年过节谁都能领到一笔奖金,我拿奖金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戎文凤如是说。但可笑的是,戎文凤的奖金却是下级发给她的。 戎文凤是扬州市审计局的分管领导,她利用分管工作之便,给审计局协调资金、拨款等方面提供帮助,该局局长为感谢其支持,从1998年至2000年期间先后12次以协审奖名义给她送去1.98万元。扬州市司法局也是戎文凤的分管单位。2000年下半年该局因为解决编制、统一着装等问题都需要经费。于是该局局长就为戎文凤购买了内衣一套,花费6900元,请其帮忙解决经费问题。 在戎文凤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过程中,其丈夫扬州市新城区公安分局原政委晏学高“功不可没”。 高邮中联大厦经理王某曾因公司贷款及子女就业找过戎文凤帮忙,一直对“戎市长”心存感激。晏学高得知此事后,经与妻子商量,以乔迁新居之名,要求王某为他们置办一套家具。王某先后两次将价值2.38万元的名贵家具和一台空调送到了他们的家中,另外还献上5000元的贺礼。 戎文凤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而她的丈夫晏学高也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