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追回3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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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4日10:20 半岛都市报 |
本报1月3日讯(记者 刘建 陈新坦) 记者今日从青岛市中院获悉,2000年年底作出终审判决的中信实业银行青岛开发区支行诉中国银行三亚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涉及的执行标的额3500万元,已由该院顺利追回。一次性成功执行3500万元案款,在青岛市法院和省高院的执行史上尚属首次。日前,市中院执行局一庭法官张德成因此荣立三等功,并受到省高院嘉奖。 据了解,中信实业银行青岛开发区支行与中国银行三亚分行等几个单位之间因为借款问题闹上法庭,中国银行三亚分行等四个单位成为被告。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 12月 14日作出终审判决,由被告向原告返还 3500万元借款。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2月 21日依法立案执行,青岛市中院执行人员不畏艰难,不惧威胁,十余次南下三亚、海口,北上北京,顺利将该案执结。 因在办案过程中表现出色而荣立三等功的市中院执行局一庭法官张德成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一次执行回如此数额巨大的案款,在青岛和山东省以前还从没有出现过。张德成自豪地说:“事实证明,我们青岛法官办案的成绩是令人满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