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成为教育部“双边协议项目”委托试点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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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4日11:51 兰州晨报 |
我省成为教育部“双边协议项目”委托试点单位 53名学子出国念本科 本报讯(记者李雪萍)日前,教育部委托江苏、吉林及甘肃三省作为“双边协议项目”试点单位,要求各省选派公派留学生前往阿塞拜疆、格鲁吉亚、亚美尼亚、乌兹别克斯坦攻读本科学位(先进行语言预科学习)或进修。 1月2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将从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工业高等学校共选派53名学生公派出国留学。 据了解,“双边协议项目”是根据我国与东欧、独联体和波罗的海等国家政府间和教育主管部门间的双边教育合作协议,经教育部设立的项目。为充分利用这一资源,我省将举办出国留学预备班,选派学员前往东欧等国深造。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此次留学预备班人员为兰州各校在校大专生和省内各高校在读的俄语专业本、专科生。 拟派出的留学国家和名额为:阿塞拜疆15人、格鲁吉亚5人、亚美尼亚15人、乌兹别克斯坦18人。 为了保证出国留学人员的总体质量,留学预备班学员按照出国人员分配名额的2倍进行培训。兰内高校非俄语专业生95人;省内各高校选派俄语专业在校生15人(俄语专业生不参加出国前的语言培训)。 又讯(记者李雪萍)“双边协议项目”出国留学人员完成国外学业,获得毕业证书回国后,即取得回国留学生身份,可根据国家有关回国留学生的规定自主择业。省内大专院校在读学生在出国前培训期间,仍须正常参加原所在学校的学习,如遇毕业时还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出国,在该学生已完成原所在学校的规定课程并具备毕业的各项条件下,应准予毕业,并发给原所在学校的毕业文凭。未完成原所在学校全部课程已出国学习的学生不再发放原所在学校的毕业证书,但可保留学籍一年。省内在读学生参加了出国俄语培训班,其培训班结业时的考试成绩可抵算该生在原所在学校的公共外语课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