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从“糖衣炮弹”到“江洋大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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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00:09 人民网 |
网友:康劲 据12月29日的新华社消息: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这使他成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继胡长清、成克杰之后,第三个被判处死刑的省部级腐败高官。人民网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我国长期潜心于制度反腐领域研究的学者李永忠。李永忠有一段比喻特别耐人寻味,他说:如果把经受不住“糖衣炮弹”进攻的贪官称为以权谋私的“小偷”的话,那么,王怀忠则是利用权力去“拦路抢劫”的“江洋大盗”。 这个比喻概括的精辟、深刻,表明了当前反腐败的任务已经升级到一个新的阶段,不仅需要去面对被“糖衣炮弹”击中的那些小偷小摸,而是应该下大力气全面搜捕那些漏网的“拦路抢劫”的“江洋大盗”。 从“糖衣炮弹”到“江洋大盗”,一个是被动的、一个是主动的,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性质的问题。过去,我们在理论上总是强调,领导干部自身免疫力不强,就容易被“糖衣炮弹”所击中,进而腐化堕落到贪赃枉法的地步,好像干部的腐败都是大环境不良造成的,误导人们从社会风气中为腐败去寻找客观因素,而放弃了对体制性根源的持续追问。同时,在这种对于腐败的认识论的主导下,我们的制度建设,也始终处于一个不断要求干部自律的提高道德修养的规劝阶段,这样不仅没有能够上升到真正依法治理的机制性层面,而且这种理论也模糊了两类不同矛盾之间的性质,造成了许多的反腐败机构花了很大的力气进行了许多无用的教育工作,而在规范和治理权力运行的法律法规建设上,常常又是裹足不前。 王怀忠案发后竟然想着要花200万去“摆平”中纪委,这不仅是他脑子里进水利令智昏,更主要的是,这是他长期一手遮天,专权独断的必然思维结果,是他本质上的一种惯性行为,是有权就有钱,有钱就没有办不成的事的现代版强盗逻辑。他从阜阳地委的副书记、到书记、到副省长。短短六七年间,晋升为高级领导干部,就在他不断提拔升迁的同时大肆索贿受贿、弄虚作假,给国家造成上亿元的巨额经济损失也是在这个期间发生。细细地琢磨王怀忠的升官图,人们会发现那其实就是一幅党内制度不健全、权力体制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健全的现状图。如果没有这个现状,王怀忠这样的“江洋大盗”是无法诞生的,他的悲剧不仅是他个人的悲剧,更是制度欠缺下的悲剧。 “江洋大盗”敢于强取豪夺,暴露了他们在本质上的恃强凌弱的阴暗本质。他们所恃之强是绝对权力之强,所凌之弱是法律、制度的相对之弱。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一级政府来说,像王怀忠这样担任过一把手的人的权力是最大的;在近年来落马的贪官中,一把手所占比例也最高,胡建学是泰安的市委书记,杨前线是厦门海关关长,田凤山是国土资源部部长,刚刚毙命的李真是河北省国税局局长,都是正职一把手,特别是在慕绥新、马向东腐败窝案中涉案的23名主要领导干部中有17人是党政“一把手”,占涉案人员的74%。多年来,我们习惯于把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一级政府的主要领导称为一把手,这个称呼的背后本身就包含着极大的人治色彩,使本应该是集体权利的体现者的各级领导,变成了名正言顺的权力的绝对拥有者,又进一步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各种规章制度,使一把手掌握人事使用任免权,达到对下级人员的绝对控制;行使对集体财物的支配权,变相达到对国有、集体财产的占有,真正实现了个人权力的最大化,官员不想腐败都难! 今天抓住了王怀忠,明天还有刘怀忠张怀忠,不彻底改革现行的权力运行机制,不打破人治的保守壁垒,依法治理官场结构,革除弊政,类似王怀忠这样的“江洋大盗”就会变本加厉,今天想摆平中纪委,明天就可能想着摆平党中央、国务院。 相关文章: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