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名贪虫成阶下囚 经济职务犯罪不退还赃款不得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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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02:34 青岛新闻网 |
早报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一年,全市法院共审理贪污案件40件,受贿案件39件,挪用公款37件,涉案的128人被判刑。据市中级法院介绍,对于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凡是没有退还赃款的,法院不得判处缓刑。 据市中级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刑事审判的重点是打击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内发生的职务犯罪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对于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凡是没有退还赃款赃物的,不得判处缓刑。(于晓平曾宪权)(来源:青岛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