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去年为民工追薪近九千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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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09:32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武汉1月4日电 记者龚达发、张志峰报道: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国家联合检查组一行8人,今天抵达湖北武汉,开始对湖北省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进行督办。 截至2003年12月31日,经过初步清理和不完全统计,湖北省境内被拖欠的工程项目有1794个,涉及1253家建筑企业,共50.16亿元。其中政府投资工程拖欠22.66亿元,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16.6亿元,其它项目拖欠10.9亿元,已经清偿2.8亿多元。全省查处拖欠民工工资881起,欠薪共1.96亿元,已有8万多民工领到了8960万元的欠薪。眼下,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数字统计仍呈增长之势。 为解决这个问题,湖北省规定,所有工程款的清欠必须签订不超过3年的还款协议,即2006年底清理完毕,且2004年偿还的比例不得低于总数的40%。对政府投资的项目,可以从本级财政的城市建设资金中划出一部分来解决清欠;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各级政府要督促其按协议期限执行。对查出的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劳动和建设部门要责令其采取一切办法进行补发,务必保证民工在春节前拿到自己的辛苦钱。 此外,湖北还对涉及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责任单位、企业定下“铁律”:凡是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导致民工欠薪的,暂停其项目建设,且不许其上新项目;凡属建筑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民工欠薪的,要暂停其参加新项目投标,并限期改正;凡未妥善解决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在资质年检时不予通过,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布。其中性质严重、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公布了各个县、市、区的举报电话共18部,当事者可以就近拨打。 1月5日,由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办主任曹长庆带领的检查组将到武汉市和黄冈市实地检查。 《人民日报》 (2004年01月05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