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工作组在津检查清欠工程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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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19:53 人民网 |
人民网天津1月5日电记者陈杰报道: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务院统一安排,1月5日,国务院调查工作组到天津检查清欠工程款进展情况。工作组认为,当前重点是解决春节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要建立层层责任制,明确政府,建设、施工单位责任,确保拖欠工程款拨付到位,并真正发放到农民手中,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工作组认真听取天津市政府和市建委的汇报,随机抽查天津市建工集团三公司和城建集团。国办通知下发后,天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市政府成立了主管副市长陈质枫为组长的市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也成立相应机构,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迅速建立举报拖欠、联合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专人负责、申诉有门、及时处理、客观公正。全市调查摸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底数。截至目前,天津市共上报拖欠工程款80亿元,其中,已完成结算的拖欠工程款53亿元,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8.4亿元。 天津市将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2004年清欠工作重点。凡项目已竣工并完成结算、拖欠数额1000万元以下的,必须在2004年9月1日前付清全部工程款。对拖欠数额超过1000万元、还款确有困难的,必须在2004年3月1日前与施工单位签订还款合同。总的还款期限是3年内按规定比例还清。2003年工程已竣工但未完成结算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在80天内完成决算。属于在施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要在2004年3月1日前重新规范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2004年春节前,必须一次性结清2003年当年的农民工工资,2004年内,结清历史拖欠。 天津市从2003年11月起,组织开展了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截至2003年12月31日,全市从事建筑施工的1778个企业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共规范合同1200余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3.53亿元,其中拖欠1年内的为2.2亿元,1年以上的1.33亿元,清欠率达到42%。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