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大树死于非命(你谈我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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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2:20 人民网-华南新闻 |
金草 某市环保局为了配合创建园林城市,半年前花了20万元从福建泉州市买回4棵大树装点门面。尽管大树有专人呵护,还是有两棵因水土不服死于非命。笔者近日看到,剩下的两棵树也老态龙钟,健康状况欠佳。大树非但没有为创建园林城市增添光彩,反而十几万元一眨眼就没了,如此远道取材到底值不值?群众对此议论纷纷。 时下,不少地方刮起一股古树奇木“进城风”。一些城市的机关和企业为了“装点门庭”,不惜一掷千金,到农村甚至漂洋过海收购大树古树奇树。与此相对应的是,不少农村干部和群众只图眼前利益,不惜将在本地土生土长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古树卖掉。由于这些树木树龄过长,体积过大,不适宜移栽,加之移栽的专业技术水平达不到要求,不少古树奇木在移植过程中惨遭“杀害”。即便有一部分树木移栽成活,也被“断头截肢”,昔日雄姿从此不再。 俗话说,“人挪活,树挪死”,“大树进城”违背了树木存活的自然规律。有专家指出,成年大树特别是古树,它们可塑性较低,一旦移植树体,会加速树木衰老,即使三至五年能够成活,也大多在几年、十几年内变成缺乏生机的“老树”,逐步丧失再生功能。如果按成活率95%的高标准计算,移入1万棵大树,也意味着其中的500棵要死于非命。城市绿化不仅需要大树,更需要合理的结构配置,像草、灌、乔结合的立体生态系统。因此,城市绿化决不能以牺牲异地的生态环境作为代价,否则会造成珍贵树种丧失甚至灭绝、水土流失、环境恶化的严重后果。 树木是重要的生态环境资源,而古树有着重大的人文价值和气候考古价值。笔者认为,创建园林城市最好不要搞“大树进城”,而应建立与城市本身相宜的苗圃基地,避免事与愿违的蠢事发生。 《华南新闻》 (2004年01月06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