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沈阳17个“一把手”落马看党内监督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5:39 大众网-大众日报 |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近年来一些地方、一些单位的“一把手”因腐败落马。虽然他们受到了应有惩处,但留给人们一个长长的问号:如何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 腐败现象发人深省 翻阅沈阳“慕马”腐败大案的名册,有心人会发现,涉案人员中有17人是党政部门“一把手”,且无一不来自“要害”部门:从法院到检察院,从建委、财政局、土地规划局到国资局、国税局,再到烟草专卖局、物价局等,不一而足。 透过厚厚的卷宗,这些“一把手”腐败的特征跃然而出: ——党政大权一把抓,财务审批一支笔。 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缓的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自称是“党内个体户”,市委常委会他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政府年度计划、财政收支情况、城建计划等,他不在市委常委会上作详细报告,工作部署模糊不清。重大项目以及大块土地批租,都由他个人自作主张,土地出让金说免就免。 ——肆无忌惮地任用亲信,干部任免“一锤定音”。 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19年有期徒刑的沈阳市物价局原局长王秀珍,既是局长,又是党组书记,财务收支她“一支笔”审批,干部任免、人员调入、工程招标等更是她一人说了算。一次,王秀珍决定让一名转业干部进物价局,直到办手续时,她才告诉班子其他成员。 国企原黎明集团从纺织局划出去成立大企业集团,原董事长王宏明享受正局级待遇,按规定,这样的大事应由市委集体讨论决定,但慕绥新在一次考察时只以一句“事就这么定了”决定下来。结果,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出现亿元财务假账,王宏明畏罪潜逃。 ——大肆收受贿赂,利用权力帮助他人招揽工程或干预基建项目。 鞍山一名叫周伟的干部向慕绥新行贿后,慕便力主举荐他到沈阳任烟草局副局长、局长。在要求省烟草局吸收周当党组成员遭拒绝时,慕狂妄地表示:不给这个职务就不交税。仅此一项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高达上亿元。 这些“一把手”的腐败行为,直接影响到一个地区和一个单位的风气。市长收受局长们的钱,局长就收处长们的,处长再收科长的,形成了“对上送,对下收,不送则办不成事”的怪圈。 权力监督的“软肋”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一把手”所在单位都有一整套规章制度,但往往是“贴在墙上,说在嘴上,做做样子,搞搞形式”。 沈阳市物价局将各种规章制度汇编成《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沈阳市物价局管理制度》,人手一份。然而这些制度只能约束副局长以下的干部,唯独约束不了原“一把手”王秀珍。物价局的干部说:“各项规章制度对王秀珍仅是一纸空文。” 监督必须以权力、权威为后盾,否则对权力监督就是一句空话。而班子成员、下级和党员群众拥有的权力和权威不足以制约“一把手”的权力。 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流于形式。一些副职干部习惯于“一把手”拍板,真有意见也不敢提,一怕伤了和气,二怕打击报复对自己前途不利。原本行使监督职能的一些“要害部门”如纪律检查部门、人事组织部门的领导人,大多由“一把手”提拔任用,不听话的就频繁“调动”,“要害部门”很快“清一色”地与“一把手”绝对保持一致。 “官官相护”也成为“一把手”腐败的重要温床。沈阳市国资局原局长郭久嗣贪污受贿,长期包养情妇,为博情人欢笑竟一掷千金,群众早有举报。为掩盖其罪行,原市长慕绥新让其“心腹”———市政府原秘书长董镇广分管监察局,使郭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查处。 一些党建专家认为,当前对“一把手”权力监督上严重缺位,对他们是“管得着的不了解,了解的管不着”,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受客观条件影响难度较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又无法监督,人大监督则隔着一层皮,群众监督更是无能为力。 从机制上防范权力滥用 这些年,监督机关的力量在逐步增加,中央及地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督措施。 一个必须正视的现实是,“一把手”能否善用公共权力,实施对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直接影响到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专家们指出,有效遏制各种权力腐败现象的发生,急需强化对公共权力的监督管理,建立强有力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丽曼认为,应改革现行纪检领导体制,将目前的双重领导体制由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改为以上级纪检机关领导为主,以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所谓‘一把手’的称呼,本身就违背了党的民主原则。”中央党校祝彦博士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切实实行“党内民主”。在用人等重大问题上“一把手”也只能是一票。在党内引入竞争机制,党组织在推荐任命干部前,要在党内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产生推荐名单,并且可以进行差额选举。 突出权力重点,把限制公共权力和管理掌权人、管理者有机结合起来。 沈阳市人大代表王真新说,民主监督的渠道必须拓宽。他呼吁尽快出台《监督法》和《新闻法》,将公共权力置于法制和人民群众的有效制约和监督之下。 专家们建议,上级党政部门不能仅注重考核“一把手”的政绩,更要考核“一把手”是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 (据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 新华社记者 姜敏 陈芳 李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