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营企业如何调整注册资本(法律释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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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5:50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答: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它为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总和。该企业如需调整注册资本,应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在申请书中祥述列明调整生产、经营规模的理由及注册资本的数额,并附上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和营业证副本。原审批机关在收到上述文件后,会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是否同意的初步答复;企业应在初步答复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之后,企业还应向原审批机关提交公司在报纸上3次登载公司调整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和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原审批机关还应当在收到上述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原批准机关批准后,企业就可以在批准后的30日内向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了,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有些情况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不能增加或减少其注册资本的,企业在申请时应首先看一看是否属于这些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企业不能申请调整注册资本的情况有两种,一是现行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有下限规定,其调整后的注册低于法定资金数额的;二是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 张国:198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律学士学位。现为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1998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执业前在《法制日报》从事记者工作十多年,现受聘为《法制日报》法制与新闻杂志社法律部主任(特邀)。多年的律师执业经历使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业务经验。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1月06日 第七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