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受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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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6:54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1月5日讯(记者李茁)今天,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人事厅、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召开表彰大会,授予史可成等17名同志“湖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其中给史可成等5名同志记一等功;追授杨攀新等8名同志“湖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其中追记杨攀新同志一等功;授予夏俊武等6名同志“见义勇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对以上人员进行了表彰。 近年来,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全省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中有的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不畏强暴,不怕牺牲,正气凛然,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顽强斗争,以实际行动弘扬了社会正气;有的在灾害面前,置个人安危于度外,谱写出一曲曲新时代的正气歌。2002年10月11日晚8时许,益阳市羊角乡小河口村民臧德超路过一加油站时,见里面起火,有人在屋内喊“救命”,他冲进屋内,先后救出7人。救人中,臧德超不慎跌倒,被大火烧得不省人事,经抢救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烧伤面积达92%。2002年7月25日,在海南省澄迈县探亲的中学教师杨攀新路遇当地3儿童落水,他奋不顾身,下海救人,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他们都在这次表彰之列。 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5部门在会上向全社会呼吁,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榜样,进一步宏扬社会正气;要坚决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