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出招掐断价格“黑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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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6:5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见习记者 邵蓓蓓 通讯员王敏)为确保市民过好春节,日前南通市物价局价格检查人员对市区的各市场价格情况开始了今年第一阶段的大检查。此次检查中,物价部门重点对商品销售中的短缺斤两和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了整治。 本次检查重点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副食品等商品的价格。本次主要检查了市区十多家大型商场、超市和南大街等繁华商业街道、沿街小店以及五家大型集贸市场。 在对几家超市的检查中记者发现,节日期间市区几家超市里米、肉、蛋、虾、以及食用油等都货源充足,价格也基本稳定在前期的水平上并未上涨。但部分自制袋装商品的短缺现象却十分严重,其他干货类的木耳、柿饼、香菇及油发蹄筋等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短缺斤两的现象。同时,某些商场还出现了虚假宣传嫌疑的广告。如某品牌商品促销活动中,打出的宣传语竟是“原价2580元,现价580元”,检查人员立即要求其出示进、销价及前期销售、本期降价的一整套依据,但主办方不能提供,物价部门当即撤除整个展柜。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商家的类似1折起、全场2-3折之类的广告,物价部门也正责令其提供原始资料。 在检查中还发现,南通市许多集贸市场多存在未予标价的现象,特别是东方集贸市场,缺标现象比较严重。同时还发现某超市全部标价签都是自制,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的价格规定,检查人员对此一一予以纠正和处罚。同时物价部门还提醒广大经营者,应当本着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任何“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斤两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使用欺骗性的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使他人与其交易的”;或“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服务,其幅度与实际不符的都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一旦查实,将予以严惩,最低罚款2万元。 据南通市物价局的宗科长介绍,自元旦起至春节期间的20多天,物价部门将不间断地进行市场价格检查。下一阶段除对市场粮油、副食品、日常商品等进行跟踪检查外,还将对交通运输、出租车行业、医疗、旅游景点价格等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人民群众欢度春节。 《江南时报》 (2004年01月06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