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出通知专项检查农村税改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10:06 石家庄日报 |
记者齐中熙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我国将对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开展专项检查。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决定,从2004年1月5日起,对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发出的通知说,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将从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10个检查组,对2003年全面进行改革试点工作的10个省份开展专项检查;同时抽查2002年以前全面进行改革试点的10个省份。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农村税费改革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情况;相关配套改革措施的实施和进展情况;对各市、县改革方案的审批情况,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情况;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及办事机构的建立健全情况;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落实、使用和管理情况;对农村税费改革“八不准”要求的执行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