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昨审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8被告涉嫌七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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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12:1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李钢)昨天,广州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8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放火、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买卖枪支、弹药七宗罪,两次泼硫酸致人重伤。 为争地盘非法拘人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8月,被告人黄强指使文涛、汪小波、陈理生等到湖南郴州火车站派发招工传单,为争夺地盘,黄手下的人和当地派发招工传单的另一公司员工发生冲突,文涛被打伤。黄得知消息后,纠合被告人陈超、任力等多人窜到郴州,把该公司员工方某某带回广州,非法拘禁在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病房里,直到方所在公司老板支付了4800元医药费后才把方某某放回。黄等人前后共非法拘禁方某某6天。 黄强在职业中介竞争中和石某某有利益冲突,就在2002年3月18日纠合其情妇覃丽媛和她弟弟覃沈军一起把汽油泼在石某某所在公司门上,点着后三人逃离现场,幸亏保安抢救及时,才没酿成大祸。 打击对手泼人硫酸 2002年3月的一天,黄强以某经营部老板郑某某抄袭他的招聘广告为由,敲诈勒索郑人民币3000元。 2002年5月,黄强因为和林某某有利益冲突,在5月的一天,黄强纠合情妇覃丽媛等窜到天河区林某某所在公司,将汽油从门缝里倒进去点燃,放火后逃离现场。 一个月后,黄强为进一步报复林某某,向林某某及其女儿泼硫酸,致使林容貌毁损(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八级伤残),林某某女儿也被烧成轻微伤。 2002年间,黄强的职业中介公司由于违规经营,引起投诉,被行政处罚,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停止审批其公司刊登招聘广告,黄强对该中心负责审批刊登招工招聘广告的熊某某怀恨在心。2002年8月,黄强和覃丽媛密谋用泼硫酸的方法报复熊某某。8月8日,黄强情妇覃丽媛向熊某某泼洒硫酸,致使熊某某容貌毁损(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五级伤残)。 藏匿非法枪支弹药 2001年4月的一天,黄强在石牌东路某菜馆,以3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被告人金罡购买了转轮手枪一支,小口径子弹6发。因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黄强将该枪上缴。一年后,黄强又以65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了土制手枪1支、六四式手枪子弹32发,弹匣1个。事后,黄强又将其个人非法持有的外国产手枪子弹48发、弹匣2个、手铐2副连同上述购买的枪支弹药拿到情妇覃丽媛租住的黄埔大道某出租屋,和覃丽媛一起将该批枪支弹药藏匿在出租屋里。案发后,该批枪支弹药被公安人员查获。 全部否认有罪指控 检察机关认为,黄强等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放火、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买卖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罪名,对黄强、覃丽媛、覃沈军应予以数罪并罚。黄强组织、指挥共同犯罪,是主犯,应依法从重处罚。 对检察机关的指控,黄几乎全部予以否认,其他被告人也否认了大部分犯罪事实。黄称认罪供述是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的结果。(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