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缘何听不进亲友的劝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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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1:51 红网 |
有“广西最年轻市长”之称的广西北流市原市长李水明,去年底被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与众多贪官夫唱妇随、同谋攫取钱财不同的是,他的“亮点”在于父母、妻子、同事三道"防腐墙"没拦住其疯狂受贿的步伐,请看报道: 李水明担任领导职务后,父母经常用身边的一些贪官为钱走上自毁之路的例子告诫他:“贪钱只有死路一条”。他的父亲还特意写下“贪钱”两个字,用红笔在“贪”字上打了大红醒目的“×”号,让他铭记贪婪的恶果。面对正直严厉的父母,他当面点头答应,一转身又把严训抛到了脑后。妻子为守好“后院”的大门,经常劝他当官绝不能贪钱,看到他接过别人送来的“红包”就坚决制止。然而,他当着妻子的面不能收钱,就悄悄叮嘱行贿者把“红包”直接送到自己的办公室。一位热心正直的老同志,每周给他寄一封“警示信”,里面夹着反腐败案例和反腐警言,前后总共18封,提醒他洁身自好,不要自毁前程,可他一个字都没看进去。(载1月1日《检察日报》) 父母的严词警告,妻子的竭力劝阻,朋友的苦口婆心,这一切竟均属徒劳。就连向来被认为十分有效的“枕边风”,在他面前也失了灵。这位年轻市长丝毫不为所动,照旧我行我素,一贪到底。个中缘由,值得一析。 贪婪之心的铁定。由于主观认识和客观环境的双重作用,年轻市长仗权贪财铁了心。这是由其错误的人生观、权力观决定的。据报道,自从走出相对封闭的农村,李水明就一直想当官发财,有朝一日衣锦还乡。他对金钱难以遏制的贪恋,与其头脑中被扭曲了的“光宗耀祖”的观念,以及曾经立下的"当阔佬"的错误志向有很大关系。“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也是李水明为官的信念之一。于是,他频繁借助干部提拔、调动之机,耍权捞钱。连有时看报刊杂志上的反腐案例,看的也不是其中的警示和教训,而是别人贪敛钱财的手段。在他看来,人生的价值就是“光宗耀祖”,权力就是金钱的代名词。内心深处顽固不化,病入膏肓,就会固执己见,排斥他人的“偏见”。可谓“邪气存内,正不可干”。 腐败风气的“熏陶”。人的观念、行为是受环境影响的。对于一名较高级别的官员来说,其大多数活动都在“官场”和社会公众场合,在时间、空间上远远多于同家人、朋友在一起的活动。如果说亲友的教育对一个平民的影响不可小觑,那么,对一名领导干部的影响则可能微乎其微。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时下有部分当权者教育下属和群众头头是道,慷慨陈词,好一副正人君子的架势。实际上呢?这些说教连他自己也不信,说的是一套,背后做的又是另一套,利用职权疯狂谋取私利,大搞权钱、权色交易,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在这种情况下,就影响来说,亲友的“空洞”说教远远小于其耳闻目睹的腐败事实,显得是多么苍白无力,不足以促其产生“忠言逆耳利于行”的顿悟。 监督管理的缺位。在领导干部成长和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家庭、朋友的监督和劝阻固然并非多余,但更重要的是其上级组织、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职责。而实际情况是,一级党委、政府的一把手,往往处于上级管不到、同级管不着、下级不敢管的“佳境”,社会监督则更是鞭长莫及,为他们大权独揽和滋生腐败现象提供了机会与条件。组织上监管的缺位,使亲友一头热的管教“孤掌难鸣”,在贪官身上不能形成遥相呼应的“合力”,制约十分有限。 由此可见,贪官把亲友的劝告当成耳旁风,执迷不悟,身陷囹圄,是主客观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找出这些导致悲剧发生的原因,对于那些仕途正顺的在任者和有关部门,或许能引起警觉,吸取教训。(稿源:红网)(作者:梁守泰)(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