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退未统筹者纳入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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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3:15 大众网-生活日报 |
本报济南1月6日讯(记者 陈峰 通讯员 麟宏 继群)记者今天从济南市劳动保障局获悉,省城暂未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退休人员(简称“未统筹人员”),自今年1月1日起纳入社会统筹。 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未统筹人员,指经指定医院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了病退手续,其基本养老金仍由企业支付的病退人员。据介绍,未统筹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本人退休时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不包括由企业负担的退休人员的粮补6元、煤补5元、交通补贴10元以及开放城市费20元,简称“四项费用”),以及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历次增加、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2003年12月31日前,企业拖欠未统筹人员的上述费用,仍由退休人员的所在企业负责补发。 享受统筹有条件 全体退休人员已转入社区管理的企业,在办理未统筹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时,应依照有关规定按未统筹人员的人数及交费标准,一次性足额交纳社区管理服务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企业交纳了此项费用的次月起,将退休人员的“四项费用”以及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一次性救济费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纳入社会统筹,实行社会化发放。 凡未交纳社区管理服务费或全体退休人员未转入社区管理的企业,其未统筹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上述费用仍由企业负责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