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实施“登记审核”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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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4:1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自2004年1月1日起,崂山区开始实行“物业公司登记审核”制度。据了解,该项登记审核制度是为从源头上杜绝各物业公司恶性竞争、提高崂山区的物业服务档次,这在青岛市尚属首例。 据介绍,该制度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所有在崂山区注册的物业公司将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以及委托管理合同、办公场所证明等材料到崂山区物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与以往物业公司备案制度不同的是此次登记审核制度还包括物业公司必须将公司工作人员名单,及其上岗证、资格证和聘用合同(包括:项目经理、房屋及设备维护管理人员、保洁人员、保安人员、绿化人员、其他聘用人员)等材料登记审核。 之所以要求对物业公司人员进行审核登记,崂山区物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指出,由于崂山区物业公司很多,在以往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中,只是简单将公司的有关情况进行备案,对物业公司的具体情况并不了解,因此,在日常的工作中,很容易产生为争取市场,各个物业公司纷纷降低物业收费,意图通过降低经营成本来扩大规模的现象。而这就造成了许多物业公司雇佣廉价的工作人员为广大业主提供服务,从而也在不同程度上降低了服务质量,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造成了群众意见大、上访多的现象,此制度的提出就是希望能够从源头上尽可能减少这类问题的发生。 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流动性很强的工作,如果每一个公司连更换一名人员都要报请行业主管部门登记,那对物业公司和物业主管部门来说,会不给日常的工作带来太多的麻烦呢?正在办理登记审核手续的鑫建物业公司对此提出疑问。 对这个疑问,崂山区物业主管部门解释,在出台此制度之前,他们已经考虑到这一问题,因此,对于物业公司进行人员更换的事情,他们并不要求及时登记,而是要求在一定时间内汇总登记,例如在每年年检时可以将人员的更换问题统一进行登记审核。 据介绍,该制度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预计在两个月内完成。戴更新鞠培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