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鸡算不算家禽? 执法局执法遇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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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4:5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讯一居民饲养斗鸡,邻居难以忍受斗鸡每天嘹亮的“歌声”和难闻的气味,遂向执法部门投诉。昨天下午,郑州市金水区执法局的执法队员前去查处时却有些为难,由于不知道斗鸡能不能列为家禽,一时无法找到处理斗鸡的法律依据。 据金水区执法局13中队的执法队员介绍,2003年11月4日,他们就曾经接到市民举报,说有人在同乐花园居民楼内饲养斗鸡,气味难闻,斗鸡每天打鸣,影响居民休息。几天后,执法队员找到饲养斗鸡者,告知斗鸡对邻居生活有影响。养鸡者称,斗鸡最近生病,暂放室内照顾,等斗鸡病好,就放到地下室喂养,他还向执法队员出示了斗鸡协会的会员证。 昨天下午,又接到举报的该局执法人员再次来到同乐花园。饲养斗鸡者何先生说,自己是郑州市斗鸡协会的创办人之一,养斗鸡40多年,斗鸡是传统文化,应该给予保护,否则就会失传。自己在室内阳台养鸡,不影响公共卫生,执法局不能干涉,而且郑州市斗鸡协会系经过民政部门批准的民间协会,有问题可以找民政局。 这下执法队员有些犯难,在市区内饲养家禽是不允许的,但是如果斗鸡不列为家禽,此事就属于民事纠纷,执法局就无法处理。目前,执法局正在咨询有关部门斗鸡是否属于家禽。(记者梁建辉 朱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