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银行业依法监管的法律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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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5:2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评论员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工作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金融风险不仅对一个国家甚至对全世界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调控机制,完善金融监管体制的战略目标。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刚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的两个决定,是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战略目标的法律保障,有利于规范银行监管行为,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使金融企业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企业,一方面,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金融企业真正成为参与市场竞争、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另一方面,要维护金融市场公开、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建立金融市场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机制,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设立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将原由人民银行行使的监管职责划归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行使,人民银行主要负责金融宏观调控和货币政策的执行,同时也履行一些与执行货币政策相关的监管职责。这次会议通过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坚持依法监管的原则,针对银行业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规范银行监管行为的角度,明确了银行业监管机构及其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依法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责、目标和原则。赋予银行业监管机构实施银行资产保全措施、执行措施和检查措施,明确了银行业监管机构依法监管和检查的责任,对违反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进行处罚。与此同时,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了银行业监管人员履行职责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及实施监管工作必须遵循的相关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工作时限,并明确了违反规定需要承担的相应行政和法律责任。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则进一步明确了银监会与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责划分,同时针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金融业面临的挑战,对商业银行开拓新业务做了规定,为商业银行的发展留下了必要的空间。 三部银行法的制定、修改对于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强化金融监管手段,加大金融监管力度,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大力宣传,认真贯彻执行这三部法律。作为市场主体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按照法律规定规范企业行为。作为银行业监督管理者,应当努力提高监管水平,改进监管的方法和手段,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通过监管,致力维护金融市场上的公平有序竞争,鼓励金融创新;坚持法人监管,重视对每个金融机构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坚持以风险为主的监管内容,促进银行内控水平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提高监管的透明度。我们相信,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就能进一步确保我国金融机构安全、稳健、高效运行,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人民日报》 (2004年01月07日 第十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