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生”本月领到“压岁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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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7:5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 王琦 通讯员沈粤)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教育局获悉,本月12日开始,城市“低保生”可到就读学校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取春季“助学券”。“助学券”发放标准、受助对象与上学期相似,人均217元。农村“低保生”可望从秋季开学时领取“助学券”。 春季“助学券”发放对象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城市低保家庭就读子女,但择校生不在发放范围。“助学券”的发放标准分三类:一是城市“低保生”,现在读小学一、二年级,三、四年级,五、六年级和初中年级的,可分别领取到130元、140元、150元和230元不等的“助学券”;二是城市“低保生”,现为孤儿的、就读小学一、二年级,三、四年级,五、六年级和初中年级的,可分别领取190元、210元、230元和460元的“助学券”;三是城市低保“三残”子女,享受的标准和第二类对象受助标准相同。 此次“助学券”的办理时间统一为本月12日至16日。为方便学生、家长领取,市、区(县)教育局分别设立办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全市共设立15个办理点,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学生,直接到市教育局领取;其它学校的学生分别到所在区县教育局领取。 与此同时,为缓解接收外来工子女入学的学校的办学压力,进一步完善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近期,市、区两级政府按1∶1配套安排补助经费,一次性补助玄武区月苑小学、白下区大阳沟小学等10所接收外来工子女入学的学校20万元经费。市教育局有关人士透露,秋季开学,农村“低保生”有望领取“助学券”。但在此之前,各有关部门将通过奖、缓、助、免等多种方式帮助贫困生就读。 《江南时报》 (2004年01月07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