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亲任清欠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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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8:0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天津1月6日电天津市从2003年11月起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清欠工作检查,截至2003年12月31日,全市对拖欠款数额超过1000万元、还款确有困难的单位,规定须在今年3月1日前与施工单位签订还款合同。从事建筑施工的1778个企业全面进行了自查自纠,共规范合同1200余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3.53亿元。 天津市政府成立了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也成立相应机构,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迅速建立举报拖欠、联合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专人负责、申诉有门、及时处理、客观公正。 《江南时报》 (2004年01月07日 第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