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白色噩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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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8:37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1月6日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禁毒条例(草案)》,该条例将于2004年3月1日起施行。首次引入“立法听证” 据了解,《湖南省禁毒条例(草案)》是我省第一部引入公民“立法听证”制订的法律。2003年9月26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该条例草案被首次提交审议。10月30日,省人大专门针对该条例草案举行了我省首次地方性立法听证会,16名听证人对其中部分条款提出了质疑和修改建议。2003年11月22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代表对此进行了分组审议。 此后,省人大法工委书面征求了各界意见,并到益阳、常德等地进行了调研,最后形成了草案二审稿送交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委员们认为,该条例草案经过反复修改和审议,已趋于成熟,比较适合我省实际,因此被表决通过。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条例所指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摇头丸)、氯胺酮(K粉)、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条例指出,公安机关是查禁毒品和强制戒毒工作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禁毒工作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这就为禁毒工作明确了执法主体,同时提供了稳定的经费支持。毒品预防纳入学校教育 鉴于当前毒品有向学校蔓延的实际情况,根据人大代表们要求禁毒从小抓起的要求,条例将毒品预防纳入了学校教育的范畴。 条例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每个学校都要对学生加强毒品预防知识教育,每学期安排毒品预防主题教育不少于2课时;学校发现在校学生有吸食、注射毒品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和学生家长督促戒毒。娱乐场所是禁毒重点 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是目前毒品泛滥的主要外部环境之一,为此,条例将公共服务场所作为禁毒的重点,条例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禁毒工作做了严格的要求。 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应当对本单位员工进行禁毒宣传和守法经营教育;在场所显要位置张贴禁毒警示语牌、公布举报电话;实行巡查制度,发现本场所内有贩卖、吸食、注射毒品等毒品违法活动的,应当予以制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根据需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如发现有毒品违法活动而不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为毒品违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尚未构成犯罪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000至50000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将处1000至10000元罚款。设置戒毒机构要获批准 为防止戒毒机构泛滥,条例对其设置做了明确的要求。 按照要求,强制戒毒所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其设置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根据统一规划和需要提出方案,由同级政府批准后,报省公安厅备案。医疗机构开办戒毒脱瘾医疗服务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并按国家规定审批,个人不得开办戒毒脱瘾治疗业务。 条例禁止医疗机构及药品经营机构非法使用、经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禁止医务人员通过开具处方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骗取、滥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否则将由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罚。戒除毒瘾可正常升学就业 该条例鼓励吸食、注射毒品人员主动戒毒,对吸食、注射毒品人员自愿进入强制戒毒所或者戒毒脱瘾医疗机构戒毒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 对解除强制戒毒人员,其居住地派出所、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家庭、单位(学校)应当对其进行帮助、教育,防止复发。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后,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受歧视。本报记者邹爱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