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5000万 两“税鼠”一审领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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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10:05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受人指使后,利用“皮包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共计5000余万元,使国家蒙受700多万元的损失(本报去年12月26日曾作报道),昨日,贵阳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朱海乐无期徒刑,并处罚金6万元;侯远徽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认为:朱海乐、侯远徽目无国法,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发票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受郭文生指使,参与进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其中,朱海乐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74份,共计金额5239万余元,已申报抵扣税款878万余元,案发后已追回税款57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造成792万余元的损失。侯远徽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2份,共计金额2741万余元,税额466万余元,已全部申报抵扣,案发后追回税款19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造成446万余元的损失,本应从严惩处,鉴于朱海乐的上述行为,系受郭文生指使,且出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犯罪行为均是在深圳完成,赃款由郭文生等人支配等具体情节,应依法判处。侯远徽在本案中系从犯,应依法减轻判处。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王林 赵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