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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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10:14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王腾)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公安系统率先在全省建立新闻发言人和实行定期发布新闻制度。此举旨在进一步推动警务公开,密切警民联系,保障新闻舆论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加强公安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根据要求,省公安厅和省辖市公安局都应确定新闻发言人,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确定专门人员为新闻发言人。省厅新闻发言人的职责包括在发布新闻、主持会议、以省厅新闻发言人名义发通稿、接受记者采访和回答问题。省厅新闻发布会每月举行一次,如有突发、重大事件需及时公布,可临时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的内容包括:全省公安工作的重要部署和任务,公安队伍建设重大举措,重大便民利民措施、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查处情况,近期突出治安问题以及多发性案件发生时间、地域和群众注意事项、民警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等,重大内容由厅长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