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特困群体“分类施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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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10:27 石家庄日报 |
记者翟伟 有大病重病、严重残疾及子女上学、单亲等受重点照顾 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民政部正研究制定对城市特殊困难群体给予重点照顾的“分类施保”办法。民政部部长李学举表示,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大力推进低保金社会化发放。 记者6日从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上了解到,对困难人员实行分类施保,是指重点照顾有特殊困难的群体,这既是我国社会救济制度的传统,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民政部要求,各地要把分类施保作为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对有大病重病、严重残疾及子女上学、单亲等家庭,发放低保金要给予重点照顾,适当倾斜,以确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据统计,截至2003年10月,全国领取城市低保金的人数为2184.6万人,全国平均城市低保标准为155元,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这一数字比2002年底增加约120万人。而且,特困职工、失业人员及其家属仍是城市贫困人员的主体,占总人数的95%以上;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矿山集中地区低保人数相对较多。新闻背景 居民低保面临四大难题 当前,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仍面临着四大难题。这四大难题一是今后一个时期内城市低保对象人数总体上还会增加;二是市、县两级低保资金落实较差;三是城市低保补差水平仍然偏低。2002年全年平均仅为52元。2003年10月人均领取的救助金虽然达到58元,但仍属低水平;四是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的低保家庭需要得到进一步救助。 据介绍,目前各地的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都是仅能维持一个家庭的一般生活需要,如果家庭中有危重病人或子女上学,家庭支出就会明显增加,有些家庭交不起每月的水电房租费,北方地区一些家庭交不起冬季取暖费,不少家庭住房条件很差等等,都需要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但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低保对象的大病医疗等问题。(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