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S“元凶”不是果子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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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10:49 人民网 |
赵永新 1月5日果子狸被确定为“SARS冠状病毒的主要载体”后,“元凶”、“罪魁祸首”等罪名,又像去年5月那样,一次雨点般地降落到这倒霉的动物头上。笔者认为,这是一种错误的“判决”,真正的元凶或罪魁祸首并不是果子狸!SARS的爆发,其罪不在果子狸,而在于人类自身的错误行为。 众所周知,果子狸本来是一种野生动物。作为自然界的一员,千百年来果子狸一直生活在属于自己的荒郊野外,与人类“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虽然果子狸是SARS冠状病毒的主要寄主,但它们从来没有想过要“嫁祸于人”。如果人类不去侵入它们的领地,与之保持距离,SARS冠状病毒是不会自动传染给人类的。 然而,无知和贪欲使许多人类越过雷池,自涉险地:盗猎分子不惜铤而走险,肆无忌惮地捕猎、贩运、宰杀果子狸;不法商贩把果子狸从野外捉来繁殖喂养,再运到市场上去牟取暴利。饕餮之徒们为了满足口腹之欲,置社会公德于不顾,一而再、再而三地滥食果子狸等野生动物。正是由于这些不计后果的“亲密”接触,才使病毒得以从果子狸传给了人类,导致了SARS这一史无前例的灾难。 调查资料显示,去年SARS在广东流行期间,早期病例多为厨师或与野生动物相关行业的从业者。这更加证明:SARS爆发不是果子狸“蓄意”加害人类,而是人类咎由自取、“引火烧身”。我国有句俗话——“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SARS病毒为害人类,即与此同理。可以说,SARS真正的“元凶”和“罪魁祸首”,不是果子狸等野生动物,而是吃食野生动物的野蛮陋习和捕猎、宰杀、经营野生动物的不法行径。 其实早在SARS爆发之前,不少专家就发出这样的告诫:由于野外环境复杂恶劣,加上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野生动物身上含有许多人类尚未掌握的病毒和寄生虫,捕食野生动物容易招致“怪病缠身”。遗憾的是,专家们的忠告并未使饕餮之徒悬崖勒马。即使是在SARS过后,广东等地的吃食野生动物之风又很快卷土重来。 大量捕食野生动物不仅使人类身染顽疾,而且使许多野生动物日益枯竭,加速了一些野生动物的灭绝,埋下了生态系统失衡的隐患,最终将危及人类自己的生存。 SARS的爆发再一次印证了这样一个真理: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基于这一科学的认识,香港人大代表朱幼麟和全国政协常委梁从诫在去年SARS流行期间,分别上书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一致呼吁通过立法,彻底摒弃捕杀和吃食野生动物的不文明行为。如果不顾事实,或者只考虑维护“人类的尊严”,把罪名一股脑儿地强加给果子狸等野生动物,只会使我们从一个错误走向另一个错误,由捕食野生动物转向仇恨野生动物。这样不仅不利于保障人类自身的安全,而且有可能引发新的生态灾难。 知耻近乎勇。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应该正视事实真相,勇敢地检讨自身的错误,反思自己的不文明行为,及早改掉捕食野生动物的恶习。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SARS和其它病毒的传播,既保障人类自身的安全,也维护了自然生态的安全,从而使人类能够与自然和平相处。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