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打赢了商标国际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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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14:17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张海华 宁波晚报讯市知识产权局昨天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日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的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现已正式生效。这意味着,位于宁波开发区的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打赢了这场事关商标权的国际官司。 在这场官司中,原告丰田株式会社起诉称:被告吉利公司在其制造的美日汽车上使用的美日图形商标,已经构成了对原告注册商标权的侵犯,同时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北京市第二中院审理后认为:美日图形商标与丰田图形商标两者不近似,不会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故对原告指控吉利公司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主张不予支持。同时判决,吉利公司的相关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一直关注此案的宁波市科技局局长王永康得到吉利胜诉的消息后深表欣慰。他认为,吉利公司在国际竞争中有效利用知识产权(美日图形商标)这一武器,赢得了来自汽车巨头丰田株式会社的挑战;“吉利”的做法非常值得宁波企业借鉴和学习。宁波企业必须在市场竞争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