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部门加强节日价格监管 景点门票不得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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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16:53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记者林维芳、通讯员林小华、黄桂芳报道: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通知精神,市物价局近日向各有关单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的监测,加强春节期间价格监管,确保我市节日市场价格的平稳。 通知要求各地2004年一季度一律不得出台有关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公用事业、公益服务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提价项目。已经公布或拟在“两节”期间施行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公园景点、水等提价项目,一律推迟至2004年一季度之后执行。 铁路、民航运输企业及客票销售代理人一律不得在规定票价之外随意加收任何费用。“两节”期间,各旅游景点不得提高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点门票价格,严禁借办临时展览等名义搭车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