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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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05:52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本报北京1月7日讯记者刘泉报道: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确定浙江省、青岛市为国家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试点省市。 我国的家用电器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进入家庭的,按正常使用寿命10—15年计算,从2003年起我国将进入家电报废高峰期,届时电冰箱年均报废量将达400万台,洗衣机、电视机年均报废量将分别达500万台,此外还有大量空调器和更新换代较快的电脑等家电及电子产品。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规范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废旧家电回收和处理完全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自发进行的。废旧家电的无序回收,以及原始落后的拆解处理造成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情况十分严重也给使用旧家电的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一是对废旧家电进行分散的、不规范的拆解,使大量难以回收的有用资源被当作垃圾随意丢弃或者填埋;二是废旧家电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没有进行专门处理,“三废”直接排放,给周边环境及居民健康造成危害;三是部分旧家电经销商非法拼装和销售质量低劣的家电产品,坑害消费者。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1月08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