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市区摩托车限行方案听证会的通告穗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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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10:2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2004]1号 为充分征求市民意见,保证本市市区摩托车限行决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市人民政府决定举行市区摩托车限行方案听证会。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分步骤、分路段和时段限制摩托车行驶的方案。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2004年1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在市政府礼堂举行。 三、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17名,旁听人若干名(根据报名情况分类确定)。 (二)任何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和具备合法资格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报名的,只能委派1名代表参加)均可报名参加听证会。报名时应当填写报名表。 (三)报名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会的,应当提供书面陈述意见稿。 (四)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经确定后由主办单位通知其本人。 四、报名方法 (一)个人持本人身份证明,社会组织代表持本单位证明报名。 (二)报名时间:2004年1月8日-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下塘西路618号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大队。 (四)联系电话:83118485。 (五)联系人:刘宝和、赵新建。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一月七日(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