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伙在长途客车上强索“保护费” 一男子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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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11:02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月8日电 江淮晨报消息:近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敲诈勒索案进行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涛有期徒刑10个月。 2003年1月7日9时许,被告人王涛伙同纪家豪、金小明(在逃)在浙江省慈溪市周巷车站外的公路上,以收“保护费”为名拦住蒙城县的皖S22066号长途客车,三人上车后向车主胡杰强行索要“保护费”3000元,并说“如不给就砸车玻璃,不准跑此专线”。车主无奈给了300元钱,三人嫌少,留下王涛在车上继续要钱,其他两人接钱后下车离去。面对歹徒的嚣张气焰,车主和乘客们非常气愤,一致行动起来,将留在车上的王涛制服,将其从浙江带回蒙城县,扭送到公安机关。蒙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拦截长途客车,以威胁手段向被害人索要“保护费”,非法强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依法对王涛作出一审判决。(葛杰张保华万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