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得上市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11:5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本报讯(记者周骏)我市今年将竣工13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并在价格、户型和销售对象上予以严格审核,并实施配套措施,确保这批房源真正为中低收入家庭圆“住房梦”。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建委了解到的。 市建委房地产开发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建成的13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中,约80万平方米为单位集资建房,这批房源旨在解决本单位职工的居住问题,不向社会发售。其余约50万平方米住宅由开发企业投资兴建。据了解,目前已有两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向市建委申报了销售价格,其中一个初步核定价为多层住宅每平方米1600元至1800元(高层和小高层价格略高),而同地段的商品房售价基本在每平方米2300元左右。据了解,今年起我市的经济适用房销售将划下“硬杠杠”,每个经济适用房项目的户均面积一律不得超出80平方米,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开发成本的3%,销售对象也将由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此外,为彻底杜绝高收入阶层将经济适用房作为一种投资手段,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市民,5年内不得将该住宅上市交易,只能用于自己居住;5年后若进行交易,必须再补交综合地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