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来本报畅谈“民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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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06:5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昨日,记者在会上就南京房价阶段性上涨过快、药价虚高的成因和对策及建立和完善突发性社会应急事件应急体系等“民心工程”进行了实地采访,委员们对此发表了高见。 政府应尽快推出廉价出租房 针对南京市商品房价格阶段性上涨过快的问题,中国农工民主党南京市委员会有关人士认为,南京市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这是广大南京市民极度关注的事情。目前,南京房价上涨有多种原因,一是这几年南京城市改造步伐较大,大量的拆迁户急需购房。另一方面,一部分炒房族在恶意地炒房,将房价抬了上去。该委员认为,针对这一问题,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尽管现在南京市政府为平抑房价推出了经济适用房,但仍有大量的南京市民买不起房子。因此,政府应尽快推出廉价出租房,让广大市民人人都有房。 应建立社会应急管理中心 城市现代化程度越高,发生各种各样的隐患就越多。然而现在南京市遇到突发事件,一般都是逐级进行汇报,各部门之间如何协调,缺乏快捷、有效的沟通渠道。 针对这种情况,政协南京市委员会常委、副秘书长汪椿祜提出,南京要建立社会应急管理中心,以应对威胁市民生活的潜在的“城市灾害”。汪椿祜告诉记者,目前南京市的应急救助服务系统有多家,指挥中心众多,如110、119、120、112,救助服务机构涉及供电、供气、消防、治安、交管、医院、救护等多个部门,但往往发生紧急情况时,却缺乏统一的指挥协调,资源无法整合。汪椿祜副秘书长提议南京应组建社会管理中心,进行统一协调,这样既节约了成本,又使信息对外一致。 药价虚高根本在于体制 药品价格虚高是个老问题,年年讲。但虚高的药价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抑制。政协委员们认为,药价虚高的根源在体制上。 委员们认为,药品价格虚高,不仅南京存在,全国都一样。这是一个敏感话题,对于医务人员来说,大家都是心知肚明。过去医疗主管部门对药价管得很紧,药品价格一直规规矩矩,利率一直被严格控制在15%至18%,即便医院自配药物也有严格的加成率。医德医风教育中也把减轻病人负担当做重要内容之一。如今这一切已很难看到,一切从经济效益出发的观念充斥了上至医院领导下至医生的头脑,甚至把从病人身上刮取的利润多少与医务人员评功摆好及经济利益挂钩。尽管近年来,南京通过药品招标来抑制虚高的药价,但一些廉价而疗效好的基本药物改头换面后身价猛增,现在老百姓在医院里再也开不到廉价药了,反正是治疗的必需用药,不怕患者不掏钱,老百姓苦不堪言。 那么谁来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政协委员们认为,应尽快打破现有医疗机构体制,将药品价格虚高问题彻底根除。 完善医疗保险化解医患矛盾 医患矛盾一直是困扰我国多年的问题。面对南京市近5万名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日益增大的职业责任风险;面对千余个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与稳定;面对几千万人次病人的生命安全——尽快建立南京市医疗责任保险机制,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尤为显得势在必行!昨天的政协会议上,市政协委员郑黎明提出的《积极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南京市医疗责任保险机制》的提案,为解决此问题提出了新思路,受到大伙关注,昨晚,郑委员亲自来本报接受了记者采访。 据郑委员介绍,南京全市法院共受理142起事故,其中76件结案中打赢14起。医患纠纷的矛盾依然突出。 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侵害公民造成伤害的,致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安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全国最高的一起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已达到了近300万元。南京报道过一起医患纠纷,家属索赔400万。对于经济实力较为雄厚的大医院来说,如果发生了医疗事故,虽然能够为受害者在经济上提供充足的补偿,但医疗会因此造成财务上的困难,影响到业务的正常运作,以至职工的福利待遇。同时,为了解决旷日持久的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必然得投入很大精力,会严重影响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正常工作。 随着国务院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2000年1月28日,《医疗责任保险条款》已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综合上海市、四川省等地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经验: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病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三方权益均得到了保护;结合南京市近几年来有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此项工作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前期探索与准备;建立南京市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时机已经成熟! 第一,政府推动,加强监督。第二,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由市政府牵头,卫生局负责拟定统一实施方案,力争使全市的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都能纳入保险,防止漏保。第三,市场化运作,第三方管理。引入专业保险中介;成立相应的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处理中心。 据了解,该提案此前已作为南京政协十届会议1号提案,带到了北京政协会上,国务院也为此作了批文。但由于当初时机不够成熟,未能实施。 对于此提案的讨论和实施,本报将予以关注。 《江南时报》 (2004年01月09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