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行政执法本月不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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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08:52 华商晨报 |
晨报讯(记者 张毅)昨日,沈阳市行政执法局皇姑分局对外公布:率先在全市的行政执法机关中,将今年1月列为“零罚款月”,并将今年的违规罚款额度在去年基础上下调15个百分点。 “零处罚月”更显执法文明 只能说服教育能否处理真正的违规者?皇姑执法局党办冯圣良主任对记者解释说,“零处罚月”的推出,主要是为贯彻文明执法。执法人员对违规者的处理以说服教育为主,而对于屡教不改者也要见一次,说一次,直到说‘服’了为止。 冯主任认为,对于违规者,不在经济上遭受损失,可以减少其逆反心理,从而有利于执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经济大环境鼓励“零罚款月” 据冯主任介绍,出台“零处罚”措施主要是为皇姑区制造宽松的经济环境提供便利条件。在皇姑区政府作出“振兴老工业基地,沈阳先行、皇姑腾飞”的经济目标中,皇姑区财政局鼓励执法局降低处罚金额,对执法局上缴的金额没有做硬性规定,这也为皇姑执法分局“零处罚月”制造了宽松的环境。 皇姑区内较好的城区环境,也为“零处罚月”提供了条件。冯主任说,自1月1日实行以来,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尚未发现屡教不改的违规者。 “零罚款”得远大于失 根据资料,皇姑执法分局全年处罚金额在200万元以上,“休罚”一个月将使皇姑区财政将少收入20万元。2004年皇姑执法局全年度下调15%的罚款金额将使皇姑区财政局损失50余万元。初步统计,皇姑区招商引资带来的经济效益至少在100万元以上,对于这样的一笔“买卖”,冯主任认为,“零罚款月”如果成功,对于城区的经济发展是不言而喻的,而市民自觉执法的观念的形成价值更是不可计量的。 “采用‘零罚款月’也是皇姑执法分局采取的一种试探性的动作。”冯主任对记者说。“处罚不是目的,主要是规划城市建设。试行一个月,主要还要看效果,更需要沈城市民的积极配合。” 关键词 “零罚款月”、“下调15%” 所谓“零罚款”是指对违规者进行处理时,只能采取说服教育的惟一方法。“下调”是2004年的行政处罚额度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原则下,在2003年的基础上下调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