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职业精神 恪守职业道德 维护队伍形象海南省新闻工作者自律公约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08:57 海南日报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等部门关于在新闻战线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通知的要求,经征求省内媒体的意见,特制定本自律公约,作为全省新闻工作者共同遵守的准则,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新闻工作党性原则,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更加坚定自觉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新闻工作,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新闻工作。坚持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台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改进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二、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做到新闻报道真实、客观、公正。坚持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报实情,讲真话,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事实。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党和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真实准确地反映社会的主流和本质,对党和国家负责,对社会和人民负责。把新闻的真实、客观、公正同准确、鲜明、生动统一起来,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提高引导水平,注重社会效果。 三、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维护新闻工作崇高声誉和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敬业奉献,自觉维护新闻工作的严肃性和崇高声誉,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违规、滥用职权等一切亵渎新闻事业的行为,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团结协作,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决反对有偿新闻和一切见利忘义行为,树立行业新风。 四、建章立制,坚决防范和纠正不正之风,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新闻工作管理体制,完善规范管理,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宣传纪律。不得以任何名义索要、接受或借用采访报道对象的钱、物、有价证券、信用卡等。不采编、刊播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报道,不采编、刊播错误言论和有害信息。不采编、刊播虚假新闻和未经核实的新闻,不徇私隐匿应报道的新闻事实。不蓄意炒作渲染诱发情绪、激化矛盾、影响工作的事件。不利用报道假公济私或发泄私愤。不采编、刊播低级庸俗的报道。不刊播不健康、不文明、误导受众的广告。不利用报道谋取私利,不利用批评性、揭露性报道敲诈勒索。不以不正当、不道德手段进行采访报道,不抄袭、剽窃他人劳动成果。不在新闻报道和涉外交往中泄露国家机密、损害国家尊严和新闻工作者形象。 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新闻媒体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自律,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切实加强新闻队伍建设。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认真查处,并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海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举报电话:(0898)66810531 海南日报报业集团举报电话:(0898)66810666 海南广播电视台举报电话:(0898)66814397 海口晚报举报电话:(0898)66829805 海口广播电视台举报电话:(0898)66801363 三亚晨报举报电话:(0898)88662707 三亚广播电视台举报电话:(0898)88899867 海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03年12月21日 (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