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4千多下岗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受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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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11:25 大华网 |
本报讯下岗近10年的陈姨在亲戚朋友的支持下,在潮州市枫溪区老市街开了一间百货店。店虽开张了,但资金周转却出现了困难。日前,她在劳动部门办了一个《再就业优惠证》,按政策申请到二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一举解决了燃眉之急。 潮州市在全省率先推出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目前,已经有近30名像陈姨这样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得到实惠,使他们增强了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据了解,潮州市已有4000多名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领取了《再就业优惠证》,并凭证在再就业过程中享受到包括小额担保贷款在内的各种政策优惠。 据介绍,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附加和所得税,并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所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52项。对他们从事个体经营涉及的各种服务性收费,也按照最低标准收取。(潮讯)(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