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部门出台方案:保证45%以上民工在汕过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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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11:55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李晓颦)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春运工作,组织在汕民工有秩序、有组织地返乡探亲,确保民工走得安全、及时、满意,近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厅《2004春运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方案和春运“防非”应急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汕头市2004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方案》。 《方案》对春运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做了详尽的安排。具体包括:做好民工返乡和节后来汕的预测和重点地方的监控,特别是在节前节后高峰期,由专人专责定点定时到重点地方监控抽查,及时掌握民工流动状态;开展宣传发动,提高用人单位领导和外来民工对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的重要性的认识,运用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其意义,使各用人单位和外来工自觉执行各级政府有关要求,保证有45%以上的民工在汕过节,缓解春运压力;加强监察力度,维护民工合法权益,春节前重点查处用人单位克扣、拖欠职工工资和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节后重点打击非法中介和企业私招乱雇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护社会安定;切实安排好留汕过节民工的物质、文化生活,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继续执行春节后一个月不得招收外省民工的政策。(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