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勇敢地说“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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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12:08 兰州晨报 |
来临洮县城歌舞厅打工的14岁农家少女芳芳(化名),在陪客人喝酒时,因拒绝客人的无礼要求遭到殴打,随后被客人扔下二楼,当场摔断右腿,昏迷不醒(《兰州晨报》1月7日报道)。本来想挣些钱再去上学的芳芳,如今却躺在病床上,让人心痛。 这些客人们的禽兽行径,令人不耻,理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而歌舞厅老板竟私下叮嘱所有人说芳芳是自己从楼上跳下去的,这种自欺欺人的卑劣心理和丑恶嘴脸,更是令人作呕,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 为何受伤害的总是他们———这些为了生计在城里奔波、苦苦劳作的打工者。毫无疑问,处于强势的企业主在心理上就轻视打工者这一群体,不可能平等对待他们和尊重、维护他们的权利。更深地看,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城乡国民待遇的不同,市场经济秩序的不完善,造成大量打工者成为弱势群体,受到社会歧视和不公平待遇,他们享受不到应有的权益,甚至最起码的平静的生活。 这些深层次的原因且不多论。我注意到,“按照事先的约定”,芳芳在歌舞厅的工作是做饭、洗锅、打扫卫生,但后来在客人多的情况下,老板要求她陪客人喝酒跳舞。从理性上分析,这实际上是老板随意改变员工工作性质、违反合同的行为,芳芳完全有权对之不认可,拒不接受这一额外的工作,只需干好自己的分内工作。当然,这仅仅是理论分析和假设,狡猾的强大的老板自然不可能和弱小的芳芳签劳动合同;而芳芳也没有丝毫的力量和底气对老板的额外要求说“不”,很简单,弱势的她会为此立即被老板赶出门外,而失去生活来源。 尽管如此,必须正视的是,芳芳的悲剧命运其实早在这里就打下了伏笔。不错,打工者为生存问题自顾不暇,何来力量与用工老板抗衡然。但窃以为,正是我们的善良和懦弱,一再忍让,逆来顺受,让这些自视为主流群体、上层社会的人们更加轻视我们,变本加厉,为所欲为。在不公正和被侵害时,打工者大都只有选择沉默,无奈地面对用工者的冷脸,被动地期待社会的救助。我在想,何时能听到来自打工群体自己说“不”的声音?打工者能不能主动地、勇敢地和拒绝签劳动合同的用人者说“不”?这种老板故意不和打工者签合同、而只口头“约定”的行为,其实已经成为他们制约和侵害打工者的秘诀。对随意改变自己工作的行为说“不”;对侵害自身权益的做法说“不”……这对孱弱的打工者来说也许过于苛求,更需要全社会的努力,需要劳动机制的健全,市场的完善,但就目前来说,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恰恰可能就在于打工者自己的声音。从眼下看,这会使打工者受到一定损失,但就长远看,细流成河,众声聚力,一定会改变用人者的目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帮助,从而更有效地改变自己的命运、维护自己的利益。 勇敢地生活,站直了走路,勇敢地说“不”。当然,这需要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但只要开始,就有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