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有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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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13:46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朱和风通讯员姚继红 宁波晚报讯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为使经营户能随时有货销售,市海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将在春节期间,照常订货开票,满足群众的需求。 另据了解,春节期间我市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公安机关,将按照市公安局的部署,加大对非法烟花爆竹的收缴查处力度。对取得经营资格的经营户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的,一经发现将被当场吊销销售许可证,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广大市民若发现有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或无证销售的,可向三区公安机关积极举报,对举报有功者予以一定的奖励。 |